實驗室聲明

公正性與保密性聲明

  1. 所有檢驗測試必須依照規定程序進行,非經醫師同意或依法要求者,不得隨意變更增減測試項目。
  2. 所有的檢驗檢體及檢驗報告均為受檢者隱私權的一部份,不得隨意洩露或使用。
  3. 檢驗人員不可涉及任何可能降低實驗室能力、公正性、判斷力或作業誠信的信心之活動。
  4. 管理階層與人員能免於任何可能不利於其工作品質的不當財務、商務或其他壓力與影響。
  5. 當可能存在競爭利益的潛在衝突時,應予以公開與適當宣告。
  6. 所有檢驗程序步驟皆須依照規範的程序進行,不可擅自變更或造假。
  7. 所有檢驗報告皆須依檢測結果發出,不可隨意變更或造假結果。
  8. 所有檢驗紀錄,包括原始表單、結果或正式報告都須依法規規定保存。
  9. 沒有預先同意之檢體不可做為原申請檢驗以外之其它用途。
  10. 所有檢驗相關文件資料實驗室有責任予以保密,非經主管同意,不得影印或以其他形式將資料傳送至第三者。
  11. 實驗室所有電腦及檢驗資訊系統,除本部門人員、相關之醫療人員與資訊維護人員,得在自身所屬之權限範圍內,從事相關作業;院內非相關人員,在未提出申請核准前均不得使用。
  12. 檢驗結果及報告資料留存七年作為追溯及管制用途。實驗室有責任予以保密。

資訊取得方式

  1. 若有需要檢測相關的諮詢或資訊,可透過 Line 或電話聯繫,實驗室會盡快提供相關資訊。

抱怨處理流程

  1. 若對分生實驗室有抱怨,可透過 Line 或電話聯繫,經判斷與分生實驗室相關時,會指派分生實驗室人員進行處理,必要時回覆抱怨對象。